昨日,#调休#话题登顶热搜第一。端午节刚结束,大家又开始集中吐槽后面国庆和中秋节“休八上七”的放假调休安排,看着颇有戏剧性和割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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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粽子的香味还没散尽,屋口悬挂的艾枝尚未枯萎,端午节后迎接打工人的就是一记周天补班的暴击。算上新一周的出勤时间,就会形成连续六个工作日的长班次,让人恨得牙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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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端午的结束,今年就只剩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两个法定节假日了。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正好伙在一起放假,双节同庆。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安排是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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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调休共8天,形成8天的超级黄金周。但节后,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需要上班,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补班。届时需要连上7天班,形成疯狂工作周。

以牺牲节前或者节后的一个甚至两个周末为代价拼凑出“小长假”,几乎成为国内法定节假日的标配。同样的,每放一次“小长假”,调休这个话题就会冲上一次热搜,从不缺席。就和广告词说的那样: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这种放了长假似乎又差点意思的调休制度,让人郁闷。但凡提起调休,无不怨声载道,国内打工人苦调休久矣!

假设按照双休和当前的法定节假日天数来计算,当前国内打工人的年平均休息天数基本保持在115天左右,周六和周日的公休日占104天,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占11天。

在全世界范围内,这个休息休假时长也在中游偏上的水准。如果再将国家规定的5-15日的带薪年休假(会随着工龄增加的)计算进去的话,在标准的工作、休息制度下,国内打工人的年平均休息日可以达到120天左右,占全年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按道理来说,这种工作、休息、休假的制度下,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隔离开来,各自休各自的,互不干涉的话,也是OK的。那为什么非要搞出调休这一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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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凑假期这个事情也好理解,搞调休就是为了人为安排出几个“小长假”,通过小长假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振兴旅游业。通过调休制造“小长假”和“黄金周”更像一种可行且见效快的经济手段,这招是经过实践检验的。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民群众的工作、休息、旅游出行安排等客观条件和主观意愿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这种所谓的专家“动了大脑筋”想出来的放假调休安排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自主性休息休假需要了。

既然调休不得人心,那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想来想去,只有取消调休、增加法定节假日的天数这一条路可行了。我觉得元旦、清明、端午的放假1天保持不变,将五一的放假天数增加至3天,国庆节的放假天数增加至5天,春节的放假天数增加至6天。

这样的话,全年的法定节假日就有18天。假期的安排也较为合理,既有为期一天的短期节日,也有为期3天、5天和6天的小长假和黄金周时间。在此基础上,如果广大人民群众能利用公休日或者年休假,自由合理安排休假计划的话,既能满足民众休息休假和出行旅游的需要,提升民众幸福感,也能利用节假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可谓是一举多得。

这么好的办法,为什么制定政策和放假计划的“专家们”没想到呢?我想大概率是会耽误国家生产,因此被他们否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