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当前已进入汛期,自治区水利厅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严格落实472座水库“四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水雨情预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1482座重要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编制了责任人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举办全区水库运行管理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培训班,着力提升各级责任人决策指挥水平和风险防控处置能力。
同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平台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水库、淤地坝预警,预警信息直达一线责任人。适时修订水库超标准洪水防御等各类预案,加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不同防汛抢险演练,增强应对能力。
3月份以来,水利部门组织各地分级开展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快5条重要支流、21条中小河流、4条山洪沟治理、1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对11座淤积严重、功能丧失水库实施降等报废。实施了244座小型水库雨水情设施监测设施建设和248座大坝安全监测项目,提前两年完成建设目标。及时会商旱情发展趋势,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旱灾损失。(草原全媒·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查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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