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群众:

根据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阜人社发〔2023〕12号)的文件精神,为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现就阜蒙县关于开展2023年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一)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阜新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阜人社发〔2021〕18号)就业困难人员;
2.阜蒙县城镇户籍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阜蒙县辖区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4.距法定退休年龄1年内的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1974年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的男性(1964年出生)(不含因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及因病退休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之内:
1.在公益性岗位上报销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2.非阜蒙县户籍;
3.未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
4.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通过单位缴费;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
7.已享受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
8.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9.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阜新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领取,填写完整后同证明材料一同提交(一式两份,办理完毕后一份返还申请人,一份由县人社部门留存);
2.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注明就业状态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即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3.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30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三、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符合补贴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四、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档次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不含滞纳金);基本医疗保险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不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18-3592832
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