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些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比较常见,那么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呢?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机动车司机是违规停车的,开门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般认定司机及乘客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司机是正常停车的,但是司机停车后没有提醒乘客注意后方车辆,未尽提醒义务,导致事故发生,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3、如果司机是正常停车的,而且司机在停车后,也提醒乘客下车要注意后方车辆,也尽到提醒义务,是乘客擅自开车门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一般会认定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车主使用车辆时需要注意,如果需要停车上下人员,需要按照交通规定,不可以在违规路段临时停车,上下人员时,需要待车辆停稳后再打开车门。如果车辆临时停车,车辆的驾驶员需要下车时,需要观察车辆左侧后视镜,确认无车辆行人通过时,再打开车门下车。车内人员下车后,需要做到随手关门的好习惯,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