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泽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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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近9年后,何泽华被查,曾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11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6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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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泽华(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何泽华是江苏沭阳人,早年曾当过知青在江苏省泗阳县新元公社插队,还在解放军四七八五部队当过兵。

何泽华早年在家乡江苏工作,曾任江苏省泗阳绢纺厂党委书记、厂长, 淮阴县副县长、县委委员,淮阴卷烟厂厂长、党委书记,淮阴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党组成员。

1998年,何泽华赴安徽跨省履职,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0年1月起,调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2003年3月任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

2003年7月,何泽华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直至2014年3月卸任。

何泽华在烟草行业工作21年,其中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长达11年。

退休近9年后,何泽华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