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四川成都“2年被家暴16次”受害人谢女士,已托付律师代理案件。

谢女士称,她希望施暴者能够判处死刑,因为对方给自己造成了终身损害,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再正常生活,希望能够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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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已就该案组建律师团队,他认为施暴者已经涉嫌有意杀人,无论最终是有意损害致人重伤,还是说有意杀人未遂,都建议重判施暴者。

据此前报道,谢女士丈夫贺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谢女士希望丈夫贺某某被判死刑!她的愿望能不能实现?

据多位法律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此事仍旧在“家暴”的范畴内处理,判死刑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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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多次报警

2年被家暴16次,曾遭遇扇巴掌、用手机扇脸、拖拽到小区树林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使谢女士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肾、胰、肺等内脏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很多人不解,为什么不逃离?

据悉,谢女士曾经求助过居委会、街道办,报警八次,但均被“以家庭和谐劝回” ;起诉三次,均被以“孩子太小,需要妈妈”驳回。最后这次是她躲起来,又被贺某某的表哥及表哥的女朋友骗出来,被打到去医院都无脉搏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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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谢女士本人写的:怀孕期间被家暴,且第一任妻子也是因为家暴离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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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的一个案例,男子殴打妻子和女儿,致妻子左耳失聪,法官认为双方是肢体冲突,应该给男方机会,给双方半年的冷静期,判决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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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

结个婚,差点被打死,她才29岁,以后终身都要挂粪袋生活。

这样的婚姻多么让人窒息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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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致认为,这不是“家暴”,这是“有意损害”“有意杀人”,更有人希望取消“家暴”的说法。

男女朋友没结婚的时候,一方殴打另一方是有意损害。两人结婚有了一纸婚书,家暴就变成了家务事,“家暴”变成了模糊夫妻双方有意损害罪的词语。

任何损害。都不应该以关系评定大小。结婚证更不应该成为掩盖损害的护身符。夫妻之间,只要一方觉得难以忍耐寻求法律帮助,就应该通过法律被公平公正的对待。而不是被各种和稀泥“调解”“冷静”。

有很多网友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也是各种离不离婚,被各种“调解”:

离婚后还来殴打前妻,女儿报警却被骂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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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报警,被调解;男子吸毒家暴,仍旧被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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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婚内的暴力行为都应该从重处罚,两人是因为相爱才走到一起的。在婚内打人,就是披着爱的外衣行卑劣的事,损害的是身边最亲近的人,连亲人都敢下死手可想而知这人有多恶,决不可因一纸婚约就轻饶。

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初衷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在普法的时候都会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让妇女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个本来是处罚家暴、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在基层执法中,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一到被家暴妇女起诉上诉,却非常难,这是为什么?

结语

正义之士都希望贺某某能背重判。有妈妈表示,这个案子的最终审判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未来中国结婚率的走势。如果未来女性婚姻中仍是面对如此困境,为了女儿的平安健康,她会支持女儿不结婚。

希望重新定义“家暴”,不能将本来属于刑事犯罪的案件列为了家庭纠纷,如果“家暴”概念下的婚内损害行为都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坏人不能得到应有的惩戒,结婚像开盲盒,那只会有更多的人恐婚。

更希望谢女士的诉求能得到回应,贺某某涉嫌有意杀人,他的表哥及表哥女朋友是帮凶。如果最后贺某某被判死刑,起到的警示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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