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提升市民对防空警报的识别能力,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省市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要求,县人防办决定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10:23,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以上警报信号各鸣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群众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音响格式的识别。

特此通告!

安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来源:安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