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中央政法委在京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共有50位勇士光荣上榜。这里面就包括,曾被媒体报道的从高桥上跳水救人导致胸椎骨折的外卖小哥彭清林和另一位高桥跳水救人的中学教师丁成闯等等。网民们被这些见义勇为的勇士深深感动,纷纷留言“这才是我们应该追的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全社会都在大力弘扬和倡导。隆重表彰奖励见义勇为的英雄,不仅是对个体行为的褒扬,更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正风正气,塑造“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遇犯罪有人斗”的正义自觉,营造“正气充盈、邪不可干”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在对待见义勇为者方面,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有人因为见义勇为而陷入官司、惹上麻烦,后续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由于对见义勇为者宣传、保障不到位,让人产生一种做好事有风险和好人难当的错觉,从而引发“扶不扶”、“救不救”的疑虑。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人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热情。

只有弘扬清风正气,才能祛除歪风邪气,社会对见义勇为者如何对待,如何进一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关乎见义勇为者个人的利益,更关乎能否引领带动更多的人加入见义勇为的行列,从而树立正风正气,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

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首先要呵护凡人爱心,褒扬保障这些凡人义举,为好人撑腰,让好人得好报。近年来,北京在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在对于善行义举进行大力表彰奖励、宣传事迹,弘扬精神、传递正能量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抚恤优待政策,除了给予一次性奖励,为见义勇为伤残和死亡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外,还提供医疗、就业、教育、住房、交通、参观游览、体检、安置和司法援助等多项优待。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积分落户北京可加20分。

此外,一些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见义勇为的免责条款,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救人者因为救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人要承担损失,受益人可以自愿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没有能力承担损失时,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这些兜底的条款,解除了救人者的后顾之忧,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

可见,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既需要教育引导、规劝和说教,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还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全方位为好人撑腰,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才更有利于倡导和培育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挥巨大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