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悬赏1000万寻狗,狗已经找到,背后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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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男子悬赏1000万寻狗,狗已经找到,背后动机是什么?

近日,网络上最火的热点莫过于郑州的一则寻狗启示,从这张图片可以看到,2023年7月8日晚11点左右,杨先生在郑州北龙湖南河边丢失了自己名为天狼的爱犬,据悉该犬是一条退役军犬,狗主人称其曾经为国家做过巨大贡献,如果谁能够为自己寻回爱犬,杨先生愿意给予1000万元的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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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这笔巨款让很多人心动,也让很多郑州本地人开始了半夜寻狗的模式,甚至周边市县都有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郑东新区碰运气。人多力量大,7月9日发布的寻狗公告,在半天之后狗狗就已经被人找到。据知情人士透露,狗主人给了5000元的报酬,与公告中的1000万差别巨大。狗主人的助理秘书表示,因为寻狗心切,1000万是个噱头,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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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1000万最后变成了5000元,这让很多参与的人士非常失望,更是对社会诚信问题的缺失表示遗憾。不少网友表示,你可以写重金回报,这样你给多少都没关系,但是你把金额写在悬赏令上,人家帮你找到了,你却没给这么多,应该属于诈骗。

根据《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以悬赏方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该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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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两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当然在实际法律操作中,法院也大概率不会判处支付1000万,这也有违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因此即便再对当事人进行补偿,也构成了寻衅滋事。

没有能力的话,就别吹那么大的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