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要我结婚,我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可我对他没有感情,我也绝不知道什么是爱。”

“我不碰她,以后她若是想通了,可自寻良人相配,我也不算是耽误了他。”

我逐渐恢复了意识,透过厚厚的红盖头,听到房外院中大先生的话。

奇怪,已经过去了一个甲子了,为什么我还能听得这么清楚?

就像,他真切地站在我不远处,再一次说出这么清冷无情的话一样。

“你!痴儿!你在胡说什么!朱安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哪有改嫁的道理?”

娘娘鲁瑞的话响起,语气里充满了痛心。

“娘,天色不早了,我睡了。”

一阵脚步声响起,大先生似乎去了书房。

我一下子将头上的红盖头扯掉,看着房间里喜庆的红,还有那对燃烧着的龙凤花烛……

我惊起身,快步走到梳妆台上的铜镜前,看着镜子里自己年轻的模样。

我终于肯定,我重生了!

在最开始的欣喜过后,我又感到无比的迷惘。

前生我对大先生痴心不改,为他苦等了四十多年。

后来听说许广平有了身孕,我绝望了。

我认为即使大先生不喜欢我,但我像蜗牛一样慢慢地爬,总会爬上去,可是连这个机会也没有了……

大先生有许广平,有周海婴,可我除了大先生,什么都没有。

可大先生对我终归是不错的,他虽然不爱我,不碰我,可他十分照顾我。

家里的开支都由我来打理,我不愁吃,不愁穿……

“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蓦地,我脑海里突然想起大先生说过的一句话。

这句话像生了根一样,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感到无比的痛苦与苦闷,上一世已经如此,难道这一世,我也要延续上一世的悲剧吗?

我睁着眼睛流泪,不知何时已经沉沉睡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误了时辰。

我慌忙穿戴好出门向娘娘请安,娘娘一脸愧疚地对我说道:“安儿,树人他……已经和作人走了。”

我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只是点了点头,服侍着娘娘吃饭。

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我可以好好想想以后的路。

三个月后,我收到了大先生从日本寄来的信。

在信中,大先生表示要让我放开脚,并且愿意出资送我去新式学校读书认字。

听完信后,娘娘很是生气,觉得大先生的思想实在是过于惊世骇俗,哪有让女人读书写字的道理?

而且,女子自古以小脚为美,像我这样的三寸金莲是多少女人求之不得的美脚,让我放脚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上一世,我也是和娘娘一样的想法。

可是这一次,我迟疑了。

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突然低声说道:“娘娘,我想试试?”

“什么?试什么?”娘娘转过头,惊愕地看着我。

“我说,我想放脚,读书,识字。”

我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娘娘先是一惊,随后怒吼道:“疯了!你真是疯了!妇道人家哪能随便抛头露面?”

“我本以为你是守规矩知礼节的女人,没想到竟然被那逆子带坏了!”

娘娘骂得很凶,我低着头不言不语。

最后,娘娘还是妥协了,送我去了附近的一家私塾。

私塾里,我跟着一群比我小十多岁的儿童,一起启蒙。

让我惊喜的是,在一群男孩里,竟然有两三个女孩。

我开始努力识字,写字,而且从那时起,我便不再缠足。

大先生知道我不再缠足,并且开始识字后,很是高兴,特意写了一封信回来。

信里他难得地鼓励我多多识字,并且要坚持下去。

他在信里的文字,比前世在北平时,一个月对我说的话还要多。

看着信中的文字,我觉得我应该是欣喜的,可是却感到一阵悲凉。

大先生字里行间,都充斥着成功劝服我认字的喜悦,而从不问我的感受。

也许正如他所说的,我是一件礼物,一个东西,绝不是一个他可以爱的人。

三年后,我已经学会了很多字。

而大先生,也从日本回来了。

在绍兴的码头,我和娘娘看着他从船头走了下来。

他留了胡子,也比以前瘦了,但两只眼睛却更亮了。

“娘,我回来了。”

大先生和娘娘一同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走在他们身边,像是一个陪衬。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

夜深,我坐在新床上,一如三年前的那晚一样紧张。

大先生今天会进来吗?

我忐忑不安地等候着,直到听到了第一声的鸡鸣。

我从窗户看出去,书房的灯依旧亮着。

我彻底绝望了。

还是一样!

我只是大先生的一件礼物!

他不爱我!

也永远不会爱我!

这一晚,我一夜没睡。

第二天一早,在饭桌上,我将一封信推给了大先生。

“这是什么?”

大先生夹菜的手一停,一脸疑惑地望着我。

“休书。”

我心如死灰,嘴角哆嗦地说出这两个字。

大先生先是一惊,随后又是惊喜又是欣慰地打开信。

“朱安,你终于想通了。”

是啊,我终于想通了。

我用了一辈子零三年的时间,终于想通了。

大先生不爱我,而且永远也不会爱我。

“混账!我之前就说什么来着,女人就不该读书!”

“你看看,现在家里出了一个逆子也就算了,朱安你怎么也和他一起犯浑起来!”

“被休了的女人还能过什么好日子?说出去我们周家和你们朱家都是要被别人戳脊梁骨的!”

娘娘很是气愤,拍了桌子,但没有用。

大先生痛快地签了字,长舒了一口气,像是卸掉了一个背了几年的包袱。

随后,我便被朱家接了回去。

回到了朱家,爹娘脸色气得发青,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不要脸的东西,爹娘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不仅父母没有给我好脸色,就连下人也在我的背后对我指指点点。

“小姐怎么被周家休了?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吗?”

“谁知道呢?听说周家的大公子结婚当晚就没入洞房,第二天一早更是直接去日本了,足足三年都没有回来,这期间小姐做了什么事也不奇怪……”

那段日子我过得非常苦闷,幸好我学会了读书识字,我开始托人买书买报。

在书报上,我开始意识到,绍兴只是一个很小的地方。

而我前生和大先生一起待过的北平,才是一个藏龙卧虎,风云际会的大都市。

北平很大,大到没人会在乎你的过去,也没人会关注你。

并且听说北平有真正的学校,那里的学校还招女学生。

突然,我很想去北平。

宣统三年,我在报纸上突然读到了大先生的文章。

那是一篇文言小说《怀旧》,我读了,感觉和大先生前世写得很不一样,不那么通俗易懂。

尽管我前世不识字,但大先生每发表一篇文章,我都会找人来读,读很多遍,读到我会背为止。

那时候大先生写的文章通俗易懂,连我都知道大先生写的是什么故事。

这一世,怎么如此晦涩难懂了呢?

我想了想,试着提笔在稿纸上写了起来。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写完最后一段话,我停下笔。

看着面前完整的《狂人日记》,我的心突然开始狂跳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篇文章,大先生如今还没有写出来。

那么,这篇文章便是属于我的。

倘若发表,我是不是也会像大先生一样,名利双收?

可……如果我抢了大先生的文章,大先生以后该怎么办?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横竖睡不着。

睁着眼捱到天亮后,我将这篇《狂人日记》收进了匣子里。

这是大先生的文章,我不能抢。

民国七年,又是一年春节。

在喜庆的爆竹声中,媒婆拉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先生来了我家。

随之而来的,还有身后下人提着的,一堆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

这位先生我见过,在县令手下做师爷,家里已经娶了三房。

“朱师爷,这是聘礼,三月初二是个好日子,我的意思是那天我就来接朱安过门。”

听到他的话,我如坠冰窖。

我没想到,爹娘这么快就给我重新找了个婆家,还是让我嫁给别人做填房。

“娘,他年纪比我大这么多,还有三房太太了,我不嫁!”

娘听后,只是冷冷地说道:“你都被周家休过了,有人愿意娶你就不错了,你还有什么资格挑人?”

“你已经是老姑娘了,没得挑了!”

娘的话让我万念俱灰。

若是这个结局,当初还不如继续待在周家,继续服侍大先生。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我似乎都没有选择的权力,无论如何,我都过不好这一生。

如果我没有嫁给过大先生,如果大先生不嫌弃我,如果我没有听大先生的话认字读书,如果我不知道外面还有更大的世界……

或许我会妥协。

但现在,这种认识上的冲突深深地刺激着我,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

大先生,这都是你欠我的!

我伸出手打开了抽屉,从里面拿出了那叠《狂人日记》的稿纸……

北平箭杆胡同新青年杂志社,陈庆同收。

这个地址我很熟,因为这是前世大先生工作过的地址。

我将信封送到邮房,便开始了焦急的等待,几乎每隔一天,我都要去邮房问问有没有我的回信。

北平箭杆胡同新青年杂志编辑部,周树人一边抽着烟斗,一边皱着眉看着面前的稿件。

“怎么样豫才,这个人厉害吧?”

“文笔之犀利,思想之进步,简直和你有得一拼了。”

“有了这篇全白话文写成的小说,咱们的白话文运动肯定能更上一层楼。”

“而且此人还想来北平,这可正合我意。”

陈庆同坐在周树人面前,哈哈大笑。

周树人皱着眉咂巴了一下烟斗,点了点头说道:“我赞同你的想法,我也觉得这篇稿子很不错。”

“我就说吧,这篇文章绝对能吓到你,下一期杂志第一页就登这篇小说,我现在就去回信去。”

陈庆同走后,周树人打开抽屉,拿出一份已经写了半页的稿纸。

“奇怪,这个人写的故事,怎么跟我构思得这么像?”

思索一阵后,周树人无奈地叹了口气,重新将稿纸放回了抽屉里。

一个半月后,我终于收到回信,信里有三枚大洋,和一张绍兴去北平的火车票。

没有过多的收拾,我带上随身的一些衣物和首饰,偷跑出了家,坐上了去北平的火车。

从火车上下来,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不禁一阵恍惚。

又回来了,这个地方。

我按照记忆中的方向,来到了北平箭杆胡同,敲响了编辑部的木门。

“您好,找谁?”木门后露出一个年轻人的半张脸,警惕地向我问道。

“是仲甫邀我来的。”我有些忐忑地说道。

“那您快请进。”

年轻人带我走进了编辑部,我一眼便看到了坐在窗边的大先生。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习惯一边抽烟斗,一边工作。

他忽地一抬头,和我目光撞上,眉间立刻皱了起来。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大先生起身,快步来到我面前。

“有什么事情你可以写信跟我说,也可以私下找我,但你绝不可到编辑部来。”

“跟我走!”

大先生拉住我的手,就要带我离开。

我心里一慌,这是这么多年来,大先生唯一一次主动牵我的手。

却是要带我离开。

但我不走!

“不,我不走。”

我不肯挪步,大先生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我会忤逆他的想法。

正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大先生身后传来:“豫才,你这是要干嘛?”

陈庆同疑惑地看着大先生。

大先生面色一僵,尴尬地说道:“不好意思仲甫兄,是我……”

“唉!你是鲁不安?”陈庆同突然兴奋地对我说道:“真没想到,写出《狂人日记》的,竟然是个女人,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快坐!快坐!”

陈庆同兴奋地邀我落座,而大先生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狂人日记》是你写的?”

我慌乱地躲过大先生那犀利的眼神,不安地点了点头。

大先生蓦地沉默了下来,只是不断地抽着烟斗。

陈庆同兴奋地和我讨论着《狂人日记》和白话文运动,还不断问我对我白话文的看法。

我将记忆中关于白话文运动的评价说了出来,立刻引得陈庆同拍手称快,震惊我有如此超前的见识,邀我任新青年的编委。

我拒绝了陈庆同的邀请,毕竟我并没有那么扎实的文化基础。

陈庆同在惋惜的同时,介绍我去了北平女中,教那里的孩子启蒙。

我欣然接受,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了工作。

而自始至终,大先生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入职北平女中后,我在附近租了一间屋子。

在学校里,我一边教这些半大的女孩子启蒙,一边不断研读能借到的所有图书。

在北平,我能接触到这个时代最前沿的思想。

在各个报纸杂志上,我都能看到未来的大文豪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同时,大先生的笔名出现得最为频繁,他依旧是各个文学杂志的宠儿。

我想每天晚上,大先生的房间还和前世一样,挤满了慕名而来的各地文豪,学子。

只是这一次,我再也不用通宵服侍他们了。

在北平女中,我认识了一个男人。

他叫闫林春,也是女中的先生,小我五岁,尚无婚配。

他籍籍无名,不像大先生那样是文坛领袖,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教书先生。

可是他爱我。

“安姐,我爱你,我想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