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运源头单位没想到也会被倒查,今后我再也不抱侥幸心理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了!”近日,新昌县某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负责人在处理违章时深有感触地说。

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装载单位往往怀着侥幸心理,殊不知,货车发生超限行为,货源单位也要受到“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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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昌县交通运输执法队执法人员通过交通行政处罚系统,针对超限运输80%以上车辆违法信息检索时发现,部分车辆的货运装载源头涉嫌违法。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判定该货运装载源头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规定,货运源头不得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于是执法人员对该源头单位作出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今年以来我市首次对货运装载源头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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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开始,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货运装载源头超限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为亚运护航。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实地走访了重阳宫改建工程、长安棚地块等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场所,到目前已查处货运装载源头违法装载行为6起。

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推进违法超限装载货运源头查处,向货运企业负责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阐明车辆超限装载的危害性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增强货运源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其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为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