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深夜23时至12日凌晨5时,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与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清河门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5台。

五台超限运输车核载均为49吨,而实际车货总重量都在70吨以上。其中一台货车超限达到50%,其余四台货车超限达到4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超限达到50%的货车驾驶人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300元的处罚;超限达到40%以上的四台货车驾驶人,分别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300元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