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昨天,针对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今年本市中考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有关问题,市中招办进行权威解读,帮助考生明明白白填报志愿。

据市中招办介绍,今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艺术类高中学校、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其他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面向各区本区招生的高中学校由各区中招办在市中招办统一组织下,具体负责实施。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顺序为,先进行全市艺术类高中学校录取,再进行全市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录取,然后市内六区以外区进行本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后进行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录取。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投档。上一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举例说明:共有A、B、C三所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2个、1个、1个。有甲、乙、丙、丁、戊5名考生,成绩排序为甲最高、戊最低依次排序。

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同时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招生学校除面向所在区(区域)招生外,在其他区(区域)投放部分招生计划,该区(区域)内填报该学校志愿的考生,按招生学校在本区(区域)投放的计划数,以考生升学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报档,取得报档资格的考生与该招生学校所在区(区域)填报该学校志愿的考生一同参加该学校录取。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以考生升学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考生如果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家长不能自行联系高中就读。因为不通过统一招生录取程序,由家长自行联系高中就读的考生,将无法获得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