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显著优势。记者近日从辽宁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部署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聚力打造全面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强基工程”,扎实推动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石。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整体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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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法院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开庭现场
辽宁高院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明确9个方面44项任务,并配套制定人民法庭“五化”建设、示范法庭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专精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三年内实现整体跃升。目前,全省112个法庭达到“五化”标准,44个法庭成为全省示范,4个人民法庭基层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基层建设创新案例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5家基层法院、2家人民法庭获国家级荣誉,成为辽宁法院特色工作品牌。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辽宁高院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出台文件对诉前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进行规范,推动完善诉前调解保障制度,促进诉前调解工作健康发展。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司法审判功能互补、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衔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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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法院田师付法庭开展“送法进企”活动
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新增调解室676间、调解员1439人,共出台机制文件365项。全省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数排名全国第九位。2022年全省人民法庭调解结案数占法庭结案数24.58%;今年上半年全省人民法庭调解结案数占法庭结案数33.43%。

抓好建强人民法庭,是落实司法为民、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重要环节。辽宁高院坚持“一庭一策”“一庭一品”,扎实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建成自贸区专业化法庭3个、开展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专业化审判的综合性法庭36个、服务保障特色产业、新业态的特色法庭11个,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巡回审判点65个,实现人民法庭网络化、全覆盖。在185个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280个人民法庭设置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参与“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辽宁高院还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坚持“办理一案、建议一件、治理一片”理念,2020至2022年,全省法院制发司法建议3647件,被采纳建议2852件,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努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前端预防化解职能。

此外,全省法院还积极探索“庭所共建”联动调处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指导,有效化解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及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