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书面沟通(如果有必要的话),将所了解的案情,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书面的形式向经办人员提供法律意见书。

1.让经办人员有意无意中注意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让经办人员有意无意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较好。

2.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则尽量提供有充分依据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当然这项工作必须在逮捕前才有意义。

第二、口头沟通,多次地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传达给经办人员,让其注意到犯罪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同时也引导其按法律程序办案,按事实办案。

第三、如果有证据证明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认为侦查机关管辖不当的,可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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