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3时18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大街长营子加油站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小型轿车驾驶人孙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孙某某下午3点多帮朋友干完活后,在朋友家喝了一些白酒,想着等到天黑晚一点交警下班了,自己再驾车回家。结果,等着孙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时,被交警查获。
新邱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孙某某给予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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