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一桩引人热议的案子。

法庭上,山东青岛一小伙子气红了脸:

“什么?他偷了我的车,我还要赔他112万!”

明明是自己的车被偷,小偷自己发病猝死了,为何法官不去判责小偷,反而要让自己这个受害者去赔偿呢?

难道现如今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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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先生出生于山东青岛,大学毕业之后也是第一时间返回了自己的家乡,并且依靠自己的能力找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自己的公司离家实在是太远了,每天坐公交地铁实在不方便。

为了避免受到早高峰的折磨,葛先生特地买了一辆电动车,这样不仅不用每天早起去挤地铁,还可以避开限号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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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买回家之后,葛先生也是十分的爱惜,生怕哪里磕着碰着,而有了这辆电动车,葛先生的生活也是更加有滋有味了,平常下班以后就骑着电动车出门逛一逛,小日子别提多美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数年以后电动车早不如最初买回来那般光鲜亮丽了,虽然是自己当初花了3000元的巨款买回的宝贝,但是葛先生也有一些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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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手机经常报道一些电动车被偷的消息,葛先生看见了也只是划走,感叹一下小偷的可恨以及被偷者的可怜。

与此同时,葛先生也认为,自己那辆电动车又破又旧,还是几年前的老款式,早就不流行了。小偷要偷也是偷个新款的,干嘛铤而走险来偷自己这辆不值钱的破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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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还真有人的眼光“非常独特”。

案发当天,葛先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饥肠辘辘的他只想着赶紧吃点什么填饱肚子,于是回想起了自己常去吃的那家面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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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定主意的葛先生立马骑车前往面馆,可葛先生到达面馆时,才发现周围的车位都已经被电动车停满,想着自己吃个面能用多长时间,况且吃完了走这一段路就当消食了,葛先生就将电动车停在了离自己有些距离的地方。

在停好车之后,葛先生拍了拍车座,想着这么旧的电动车,谁会来偷啊,何况这里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怎么会有人偷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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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着这样的想法,葛先生只是停好了车,并没有落锁,直接向面馆走去。面馆里的面条还是一如既往的好吃,吃饱喝足的葛先生拍着肚皮走到了停车的地方,准备掏出车钥匙走人。

可还没等葛先生拿出钥匙,整个人就傻了,他看向旁边小摊子上的大爷,震惊的问:“我车呢?”

看到大爷一脸疑惑,葛先生冷静下来,向大爷描述自己电车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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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完描述之后,大爷摇摇头,表示自己一直在摆摊,根本没注意葛先生所说的电动车,就在这时,环卫工大娘凑上前来,询问葛先生电车车筐里是否有一个蓝色的头盔。

葛先生连连点头,大娘一拍腿,激动地说:

“哎呀,你的车被偷啦,刚才有个大叔过来,直接推着你的车就走,我还问他怎么不骑上,这样更方便,他也没理我,原来是个小偷!”

听到这话的葛先生立马朝大娘指的方向跑去,想着小偷是推着电动车走的,应该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走太远,于是立马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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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跑了不到400米之后,葛先生看见了那个推着自己电动车的小偷,让人意外的是,小偷并不是年轻人,而是一位60多岁的大爷。

葛先生虽然感到震惊,但是还是冲小偷大喊:“你给我站住,把我的车还给我!”

没想到老大爷在听完葛先生的话之后更卖力的推着车往前走去。

大爷的行为彻底惹怒了葛先生,于是葛先生立马冲上前,从老人的手里抢过电动车,可没想到的是,老人竟然死死地拽住车把,说什么也不把电动车还给葛先生,这可把葛先生气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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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小偷这么理直气壮的,于是葛先生一把将老人推开,随即检查自己的电动车有没有损伤,万幸的是,电动车没有遭受任何破坏。

就在这时,偷车的老人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立马抓住电动车的另一边,说什么也要把自己偷来的电动车拿去卖掉,葛先生简直要被气死,看着眼前蛮不讲理的老人,葛先生没有太多犹豫,直接抬起脚朝老人的屁股狠狠踹去。

随即老人立马倒地,还在马路上滚了两圈,哎哟哎哟的叫着,看样子十分痛苦,葛先生心想:这个老人真的是个坏蛋,偷我的车不说,现在还想躺地上讹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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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着头发花白的老人痛苦万分的模样,葛先生还是于心不忍,掏出手机拨打了120,随后将老人扶到路边,便骑着电动车离开了。

想着自己对偷电动车的小偷如此宽容,还帮忙打120,被自己善良感动的葛先生吹起了愉快的口哨。

一个月后,葛先生收到了来自警局的电话,声称自己涉嫌杀害曹某,询问案发当天的情况。这把曹先生吓坏了,自己身边根本没有姓曹的人,自己更是一直遵纪守法,怎么就涉嫌杀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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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案发当日,偷车的曹某被120紧急拉到医院,但最终还是无效救治身亡,无法接受自己父亲曹某死亡的儿女们要求警方彻查此事。

在经过具体调查之后,警方了解到,原来在案发当日曹某曾与葛先生发生过剧烈的争执,但在经过法医的检查以及了解事情的真相之后,警方一致认为主要责任并不在葛先生身上。

原来死者曹某一直患有冠心病,因为案发当日自己的偷窃行为被发现,曹某本人情绪十分激动,自己长期不运动,突然的剧烈运动导致曹某心跳加速,从而引发急性心脏病猝死,因此与葛先生并无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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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先生连连点头称是,可是曹某的儿女却不愿意了,坚持认为自己父亲的死和葛先生脱不了关系,于是将葛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葛先生赔偿自己112万元。

葛先生也十分生气,明明自己电车被偷,现在小偷的家人居然恶人先告状,要自己进行赔偿,真是荒谬极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葛先生也是请了一位律师来为自己辩护。

那么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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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爷偷车的行为必然是违法的,那么在本案中,大爷到底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呢?又会不会遭受惩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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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曹大爷在案发时未有任何精神类疾病,是一个有正常认知的成年人,在明知自己所做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依旧进行盗窃,所以触犯了盗窃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在偷车时,大爷明知自己患有冠心病,但仍从事这项高风险的活动,自己诱发了心脏病的产生,从而导致死亡,因此属于自食其果,葛先生并不需要为其死亡承担任何责任。

听完这话,曹大爷一家声称葛先生这是防卫过当,从而导致了自己父亲死亡,而且父亲是自家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父亲赚钱,自己一家人根本没办法生活,所以葛先生一定要赔偿自家112万元,以便维持自家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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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防卫过当呢?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案中的葛先生在发现自己电车被偷之后,曾明确地要求大爷归还自己的电车,阻止了大爷的偷盗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理来说这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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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葛先生在夺回自己的财物时,曾一脚踹到了大爷身上,给大爷造成了一定的惊吓,成为大爷死亡的诱因之一,因此,葛先生多少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在法院的判定之下,最终葛先生承担本次案件的一定责任,赔付曹大爷一家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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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处理到此结束,不少人纷纷为葛先生喊冤,曹大爷这样的偷车贼属实让人感到愤怒,其最后死亡也是咎由自取。

不过葛先生给老人一脚的做法虽然解气,但是也属实有些偏激,如果葛先生在抓住老人的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不知道故事的发展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番模样。

那么你认为葛先生该怎么做呢?这个赔偿又是否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