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鲁政字〔2022〕130号)、《东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东政字〔2022〕40号)等文件精神,近日,河口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口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落实方案》。

《实施方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形成河口特色的“无废城市”建设和管理路线,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逐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考评保障四个方面,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河口区“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部署要求,循序渐进抓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升固废综合治理能力。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促进全区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全区总体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宜居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实现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