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核心提示: 近日 , *ST日海(002313)、首开股份(600376)、兴源环境(300266)等上市公司因信披违规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根据去年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 并结合 相关公开披露信息 , 初步分析 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日海(002313) 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首开股份(600376) 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 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300266) 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若投资者符合上述 情形,可在“索赔通”公众号主页“我要索赔登记”栏目或 投资诉讼网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7月13日,*ST日海(002313)、首开股份(600376)、兴源环境(300266)等多家上市公司分别发布公告称收到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书,原因均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发布后,几家公司的股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跌。

公开资料显示,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日海智能)为国内外电信运营商、ICT设备商、系统集成商以及各行业客户提供包括终端、云平台、多 行业解决方案 在内的物联网端到端产品和服务,以及通信 网络基础设施 、设备和通信服务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的大型 房地产开发 经营企业 , 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 物业经营 与物业服务、旧城区更新改造业务、房地产金融业务等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07月1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项目包括: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等。

谢良律师团队认为, 根据去年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 并结合 相关公开披露信息 , 初步分析 , 在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日海(002313)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在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首开股份(600376)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在2023年7月12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兴源环境(300266)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 谢良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 3 年 7 月 19 日

附:

Ø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 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 (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 查询时间段 请务必注明是: 首笔买入*ST日海(002313)或首开股份(600376)或兴源环境(300266)之日起打至今, 含此 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其它证券索赔一览表 :

Ø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过往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ST慧球(天下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