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电动摩托车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突出交通违法乱象,切实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潮南公安交警部门扎实推进电动车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在全区有条件的摩托车销售门店开展“带牌销售”,全力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从而减少边远地区群众自行办理缴费以及验车、上牌等相关环节,实现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给边远地区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目前,我区已有6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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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购买(电动)摩托车时,只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异地人员需提供居民居住证进行注册登记,在缴纳相关款项后,即可将上好牌的摩托车开回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可通过邮政速递寄到车主手中,实现了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

收费公示

摩托车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仅收取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牌子规格,其中:

1.号牌1副 35元

2.行驶证工本费 10元

3.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

4.临时号码牌1张 5元

此外,车辆购置税、使用税和保险等费用按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标准收费。

本公司承诺在带牌销售过程中绝不以任 何名义收取代办费或服务费等额外费用;不以摩托车号牌号码为购车人喜欢为由加价销售。

潮南区车管所监督投诉电话:0754-823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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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二百元,记9分。

各位车主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