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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沧州市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前,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实事求是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举报途径及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5522000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河北省12123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

局长信箱举报平台:点击进入沧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即可一键跳转至“局长信箱 接诉即办”板块反映问题。

来信来函地址: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20号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邮政编码061000。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三、相关说明

一是受理范围为反映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是提倡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是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主要情况、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要素,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问题发生地为线索收集处理和结果反馈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欢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积极反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感谢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沧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