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在车斗中载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无安全带等必要安全设施的保护,加上其他简单码放的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023年7月16日,大城县公安交警大队里坦中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拉载着大量货物,一名乘客坐在货物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非常危险,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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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对驾乘人员不顾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刘某某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在没有安全设施的载货区域乘坐没有安全保障,客货混装违法行为也容易导致乘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