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15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京沈线路段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一小型面包车驾驶人白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2mg/100ml。在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白某于2023年6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阜蒙县交警大队处罚过,这次属暂扣驾驶证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白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吊销驾驶证,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且两年内白某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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