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PROVINCIA,被用「省」字来翻译,感觉相当怪,很不合理。

汉语「省」字,原本用以指涉中央单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省,察也,言入此中皆当察视,不可妄也。」意思是进入禁中与天子相见的官员,都要经过仔细省视,程序相当谨慎。「宫省官属」指的就是宫中官员。

而后到魏晋南北朝,「臺省官」当中的尚书、中书渐具宰相之实(其他省官还有包括清职「祕书省」),到唐代正式产生三省六部的制度,至此为止,「省」的用法都用以指中央政府的重要单位。这个用法在今天的日本犹保有古风:中央省厅中诸如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等,「省」指的都是国家中央级的行政单位。

元朝正式长期采用了「行省」制度(此前金亦有,不固定)。代表中央行使权力,「中书省派出而摄代地方事务」,故而称作「行省」。类似的现象此前亦有行(尚书)臺。故而大都直辖处就直接叫作「中书省」,其他地方才叫「XX行(中书)省」。「行省」本意是中央的派出单位,但后来行省长官的宰执衔撤销与分区地位固定化,则逐渐走向地方行政单位之路(参看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虽说确实当时亦已有将地方的行省简称作「省」的,但相对不正式。

明初承元制,亦立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然而一般人仍将此一地方行政单位惯称作「(行)省」。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发后,中央的「中书省」废除而改以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从而「省」这字的中央单位的意义在汉语实际语用中便失去功能,反而是地方单位的俗称代替了原本的意义。

说到底,不论从字义来看,从历史演变的顺序来看(假设要搞个穿越剧让古罗马人与汉朝人对话,跑出罗马的「XX省」这种东西?),PROVINCIA都不适合翻译作「省」,反倒是「州」或「郡」、「道」似乎更合适些。当然汉语「州」字也有所演变:在南北朝时期由于种种因素而让「州」愈变愈小,已经变成近乎县级单位了,但毕竟「古九州」或「汉十三州」的概念还是深入人心。比起「行省」这种误用流传的用法,「州」似乎还是更适合些。倒是美国的state翻译成「州」虽说亦可,其实以意义论以汉之郡国制论似乎译作「国」更适合?但当然,由于「国」会造成某些误解,可能称作州也就罢了,总之至少不是「省」。

或许有人会觉得,各国家的地方行政方式各自不对等,硬想凑古字本来就不会相同,索性音译不是更好?但毕竟一来搞太多音译实在很让人困惑。二来,这种些微的差异其实仍不妨统合在「某种规模的地方行政单位」此一概念之下。说起来还是赞同选取某些古字来作对应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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