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开发了生育津贴自动申报系统,于8月1日在全省正式上线运行。

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操作流程吧!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在我省参加生育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以下简称生育)医保直接结算的。

二 、操作流程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

(一) 生育待遇报销

我省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如遇特殊原因没能在结算时报销生育待遇的参保职工可在“河北智慧医保” 小程序中自主申报,“业务办理”—“零星报销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选项,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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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申报

生育人或代办人在“河北智慧医保” 微信小程序中自主申报,“业务办理”—“生育津贴申报”选项,按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生育津贴申报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正常产/剖宫产需准备:

产妇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病历复印件(带红章)(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或分娩记录。

2.引流产需准备:

产妇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门诊病历,门诊缴费单(明细中必须体现出人工流产术项目),能体现出早孕状态的B超单或化验单。

住院引产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正常产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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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状态查询

申报完成后可在“河北智慧医保” 微信小程序主页中选择“我办理的业务”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如遇材料不全,上传图片不清晰等情况审核不通过驳回申报请求的,可按要求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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