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有些驾驶人

明明已经买过酒醉驾的“单”

本应引以为戒、遵章守法

却仍然不思悔改

再次触碰酒醉驾这条“高压线”

那么等待他的

只会是更严厉的惩罚

7月31日早上5时许,天色未亮,一辆号牌为粤D/MDxxx的小汽车亮着双闪灯,一动不动地停放在中心城区金砂路69号门前路段的车道上,情况有些异常,正在此处巡逻的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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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凑近车窗时,发现坐在驾驶座位上的男子竟闭着眼睡觉,便立即敲击车窗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随后,民警叫醒该男子并向其询问具体情况,但该男子困意未消、精神恍惚,且身上伴有一股浓浓的酒气,遂将其带至中队部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果不其然,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林某已有一次酒驾行为记录在案。2015年5月2日,林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进行处罚,此次林某醉驾被查获已属“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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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林某交代,当天凌晨他独自在金平区东厦东龙路口附近一家小餐馆吃夜宵时喝了一些啤酒,自认为平时酒量不错,意识也清醒,喝这点酒开车返回家中根本不成问题,便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酒劲”上头、突感疲劳,实在支撑不住后索性直接在车道上停车睡觉,随后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所幸没有酿成交通事故。

经抽取血样送检,林某送检血样的乙醇含量为140mg/100mI,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林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重蹈覆辙”的林某对此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席上贪杯

路上易添“悲”

酒驾者的侥幸

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

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

而结果是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普法 课堂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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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蜀黍温馨提醒您

酒驾醉驾红线绝对不能碰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

珍爱生命、坚守底线

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以身试法

以身犯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