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8月2日)召开的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年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苏州高标准启动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系统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高效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升,阶段性实现信访领域“四个不发生”和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苏州市公众总体生态环境满意率96.2%,位列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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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和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抓大事、抓创新、抓项目、抓落实,紧紧围绕“七个聚焦”“七个突破”工作思路,在服务大局中强化担当,在污染防治攻坚中勇当尖兵,在体系建设中争创一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取得积极进展。上半年,全市PM2.5浓度31.9微克/立方米,位列全省第5;优良天数比率为79.6%,位列全省第3。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3.3%,Ⅱ类比例为70%,位列全省第2。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95%,Ⅱ类比例为77.5%,位列全省第1。太湖(苏州辖区)湖体平均水质为Ⅲ类,总磷浓度同比下降6.3%,总氮浓度同比下降27.6%,太湖湖体水质总体达到2007年以来同期最好水平。阳澄湖心总磷浓度达到Ⅲ类(湖库)标准,较去年同期下降6.3%。

会议明确下半年八项重点工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无废城市”建设上尽快形成苏州案例;全力以赴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聚焦通湖河道整治,实施东西两岛及光福沿线通湖河道市考断面布设考核全覆盖;更高标准落实长江大保护,把沿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关键举措,把长江自然生态修复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一山一策”“一湖一策”“一岛一策”治理,积极推进“一圈一带”生态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大力加强科技+执法,打造研究型执法队伍,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加快智慧生态体系建设,完善“数字苏州驾驶舱”生态环境专题建设和企业自查自纠系统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苏州市生态环境宣教基地成为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争当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