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成都经开区财政局、成都经开区大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经开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大运会筹备工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开财发〔2020〕34号)要求,现将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023年度大运会财政资金项目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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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
2023年的检查工作,自本公示之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按照《成都经开区财政局、成都经开区大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经开区审计局关于印发〈大运会筹备工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开财发〔2020〕34号)相关要求,主要对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区住建局(区大运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大运会项目经费的资金申报、分配程序、拨付情况、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开展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对象
区住建局(区大运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法规科 徐蕙
联系电话:(028)84861496
邮编:6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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