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执法公正廉明是出了名的,在当地好评如潮。为此,本网对此做了走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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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拿沈阳市民刘贵银的一桩案子作例证。刘贵银的小儿子在1995年一起交通事故中被车撞成植物人,并于几年后去世。刘贵银称此事不仅给他本人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而且其子是被人为导致成植物人并死亡,他含冤多年且维权无果,其精神受到无法弥补地巨大伤害。 另外,刘贵银还称自己因儿子之事多次举报沈阳市沈河区交警队、法院、检察院及铁西区某派出所等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包庇袒护肇事者,拦访截访,打压报复。

事实真的如刘贵银诉述的一样吗?经了解,刘贵银所诉与事实不属,其真实情况而是其子刘养胜确实因横穿马路被北方航空公司车辆所撞,但是交警部门不存在伪造肇事现场,包庇肇事者的行为,交警全部出警过程都有现场照片和出警记录为证;沈阳463医院医生在接到患者后第一时间即进行了抢救,抢救过程都是按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并采取了积极地相应措施,不存在刘贵银所说的北方航空公司个别领导收买医生,使用违规药品造其子成植物人的情况。

刘贵银起诉至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沈河区法院经调解依律判决给刘养胜医疗费合情合理,双方当时都是认可并签字画押的;但不知何故,刘贵银后来却反悔了,并多年上访。刘贵银多年上访给当地政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导致相关部门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甚至每年国家举行各种活动、各种会议期间,他都要到北京进行上访,提出无理无据超出赔偿标准的赔偿要求,这些信访部门都有记载。至于刘贵银所反映的自己上访,前后七次被拘押,导致自己家财产受到损失,家中又被盗等情况,经了解,此事都是刘贵银一口之言,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但针对刘贵银这一情况,沈河区法院还是认真耐心对其讲解有关法律依据,并积极按国家相关赔偿政策与刘贵银协商处理。

据了解,沈阳沈河区法院在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在当地有口皆碑,刘贵银案子只是一个例证。每个合法公民都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但绝不允许部分人为追求个人利益为所欲为,甚至把法律当儿戏。一起正常的交通肇事,由于没能满足个人的一己之私,并不断的到各级政府、各级部门违规上访,无中生有、诬陷公职人员,给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就不应该了。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耐心听取群众意见,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顺民意,赢民心。(供稿: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