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一名15岁女生拒买47元水果捞被店家骂小三”事件在网上引发关注和热议。对于该事件很多网友也一直在持续关注当中,都想知道对该名店主是如何处理的。顾客在买东西的时候,有选择买或者不买的权利,如果觉得价格过高有权不买,但是店主不应该恶语相向。下面带来山西水果捞事件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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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该事件发生以后,该夜市管理人员到场进行劝说,在劝说无果后,进行了报警。但是到了警察局之后,水果捞被店家虽然不依不饶,也没有给15岁的常同学一个道歉。8月9日上午,有媒体想了解下该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致电该夜市市场监管局询问相关情况,对方回应该事件还在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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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当地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局正在进行调查当中,如果有结果就会对外公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当地知情人透露,目前涉事水果捞店经营情况异常。也有可能是因为舆论的压力,已经关闭店面,但根据一些自媒体透露,水果店已经换地经营,也不知道真假。有媒体尝试多次联系店主,但都联系不上。

而涉事店主此前在网络上发声,说和小女孩发布到网上的视频有误差,称骂人是因为女孩的爸爸拿走水果不给钱。

  • 对于该事件,需要弄清楚以下几点

首先,该水果摊主有没有缺斤少两。根据常同学透露,两人选购的水果不是很多,但是在称重的时候却有两斤半,共计47元。常同学觉得最多也就一斤多,因此拒绝购买。其实水果捞能不买则不买,在价格方面确实存在很多质疑的地方,可能有时候就拿一小块西瓜、一小块哈密瓜,再加点酸奶或者西米露就要二十多块,还不如自己在家做。但对于该事件,如果存在缺斤少两就属于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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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消费者有权买还是不买。不应该辱骂消费者,看到消费者不买自己选购的商品之后,就把顾客拦下来。顾客叫来自己的父亲,还说人家是小三。常同学是一个15的女孩子,可能还在读高中,辱骂人家是小三实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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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道歉有这么难吗?还是说心理有鬼,可能常同学买的这份水果捞本身就有缺斤少两的问题,所以不敢对质?因为短斤少两确实属于消费欺诈的行为,有关部门有责任监管市场,确保商家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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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事件过去这么多天,多方也正在调查中,却迟迟没有进展?

目前,该事件已经过去几天,有关部门也在调查当中。但是该事件仍然没有一个最新结果公布,该店主本来就在当地,又没有跑出其它地方,可以上门调查。还是说这里面另有隐情呢?

对于,该事件,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