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烟台高新区召开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任务工作会议,区工委管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揭榜挂帅”改革试点相关单位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改革任务试点通知要求,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制订的《烟台高新区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方案》,并对下步各部门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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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烟台高新区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已经列入省级“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强化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公益属性,通过公开曝光、信用惩戒、分类监管等手段倒逼物业公司、维保单位等优化服务,有效提升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和运行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要结合我区实际,坚持改革创新。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物业公司等实施量化考核,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相关行业市场主体优胜劣汰。要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从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场景应用等方面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力争打造跨部门综合监管“烟台模式”,力争入选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优秀案例,并在全省推广。

会议要求,要坚持依法监管、多元共治,凝聚工作合力。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电梯及周边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权责一致,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方主体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白,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发挥电梯及周边安全各相关方作用,形成相关方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实现安全事项协同监管、监管信息互通共享、风险隐患共同研判,电梯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的效果。(王晨洁 供稿单位: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撰稿人:郝成禄 核稿人:姜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