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气象部门预报,8月12日傍晚沈阳地区阵雨,平均降水量2~5毫米,降水分布不均,局部可能达到或超过20毫米;12日夜间至13日中午,城区、浑南、苏家屯大雨到暴雨,平均降水量40~70毫米,局部可能超过100毫米,主要降水时段为12日20时至13日8时;于洪、沈北、辽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雨,平均降水量25~40毫米;新民、法库中雨,平均降水量10~25毫米;康平小雨,平均降水量5~1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经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8月12日17时发布城市防汛黄色预警,提升城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至三级。

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出现大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尽量避免户外活动,不要冒险穿越积水路段,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交通安全。

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下面停留。相关企业要及时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要密切关注矿山、尾矿库、邻水企业以及地质灾害点等防汛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排查,防范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次生灾害

雷雨天气时,要远离空旷制高点,不要在旷野中打伞,不使用金属工具,远离建筑物外露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遇到危险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0、119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