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签署生态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8月8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同举行“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据了解,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扩展司法协作力度和深度、织密生态保护“一张网”的必要之举,也是探索审判执行协作机制、实现生态保护领域司法资源共享,最大限度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秦岭北麓、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文化遗迹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和协同保护的现实所需,将推动汇聚司法保护的强劲合力,促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水平更加有效提升。
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和“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授牌。
会上还举行了授牌仪式,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在西安部分区县法院沿山、沿河、文化遗址附近的8个人民法庭,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和“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为强化院际合作,常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就地办案、现场庭审、巡回审判提供审务保障,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为向全市人民法庭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作者单位: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李和 李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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