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团队核心提示:昨日,部分*ST博天(603603)受损投资者索赔案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根据去年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初步分析,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3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博天(603603)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若投资者符合上述区间,可在“索赔通”公众号我要索赔登记栏目或 投资诉讼网 进行损失情况预登记。

8月14日,谢良律师团队代理的部分*ST博天(603603)受损投资者索赔案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目前等待法院进一步审核。

回溯前情, 3 月30日晚间,*ST博天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该公告指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重整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债权申报与账面记载不符。由此公司严肃认真检查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料,发现公司由于2017年上市后快速扩张导致管理失察,在公司出现困难时,人员变动频繁,致使公司对项目信息了解不够准确和及时。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正本清源,对会计差错予以彻底纠正。本次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17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调减资产总额63,102万元,调减6.25%,本次调整不对2022年底归属上市股东净资产转正构成影响。”

3月31日晚间,*ST博天又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并提示相关风险的公告》。紧接着,4月3日晚间,*ST博天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3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谢良律师团队认为, 根据去年新实施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并结合相关公开披露信息,初步分析,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3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T博天(603603)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一定程度的投资差额等损失(索赔条件或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以上仅供参考,索赔条件及是否胜诉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顺祝各位投资者投资顺利,生活愉快!

谢良律师团队

( 谢良律师 执业证号:

14401201210071616)

202 3 年 8 月 15 日

附:

Ø初步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 ①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②对账单 (打印后盖业务章即可,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 查询时间段 请务必注明是: 2018年4月 28日 (若首笔买入早于该日,从首笔买入 *ST博天(603603) 之日打起)至 2023年5月31日 , 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其它证券索赔一览 :

Ø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过往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超华科技、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山东墨龙、任子行、济南高新(原ST天业)、ST慧球(天下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