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采用“刑拘直诉”的方式快速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从受理起诉到法院判决仅用时2天,该案系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三例“刑拘直诉”案件。

高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另一方面提前与审判机关沟通案情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在遵循法定程序和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真正实现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审,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升了办案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该案被告人在明知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手机卡邮寄给他人并提供密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被告人各量刑情节,建议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法院当庭宣判并采纳了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下一步,高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扎实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繁简分流等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探索完善“刑拘直诉”办案机制,逐步形成“简案快办”高新区模式,切实提升检察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检察官说法:“刑拘直诉”是一种刑事案件的速裁、快诉办理手段,是指司法机关在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不再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刑拘直诉”办案机制适用于案件事实简单、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数量少、罪行轻微的案件。该机制不仅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实现依法打击犯罪、提起公诉和审判的职能,而且对被告人及社会产生较强的警示、威慑作用,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