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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保法律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8月14日下午,大荔县人民法院联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深入陕西旭彤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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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工作人员参观了企业厂房、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炉排炉焚烧系统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以及处理结果等,询问企业在营商环境和生态司法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倾听企业就司法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审理生态环境案件等司法实践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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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大荔县人民法院、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分别立足于自身职能,结合企业绿色发展需求,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环保宣传手册、了解企业排污环保设施和环保监测设备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责任风险防范。
下一步,大荔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努力践行“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确保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持续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大荔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