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困难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以及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权利,根据省市要求,开发区开展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及“朝阳助学”项目和2023年度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激励更多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更好地融入社会、全面发展。

2023年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

及“朝阳助学”项目

一、救助范围

(一)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二)“朝阳助学”项目:具有我区常住户籍的低保边缘户、监测帮扶户、市标脱贫享受政策户,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新生。(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享受“雨露计划”、享受免交学费政策、享受省慈善总会助学项目救助、享受“护航未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一)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救助金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二)“朝阳助学”项目: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申请流程

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1.身份证;2.户口本;3.准考证;4.高中毕业证;5.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6.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7.入学缴纳学费收据照片(缴费照片可在大学生入学后发清晰的收据电子照片)。

(二)“朝阳助学”项目: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高等院校录取证明材料复印件;2.东营市慈善总会“朝阳助学”项目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及“朝阳助学”项目,按照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同时建好救助档案。符合条件的高考录取新生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六、咨询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8018220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民政办:8336298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民政办:7585196

2023年度东营市开发区残疾人大学生

励志助学项目

一、资助对象

2023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东营市开发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大专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本科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8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三、主要用途

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残疾人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为克服学习障碍而接受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支出。本助学金不包含残疾人大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大学生获得残疾人励志助学金后,不影响其继续申请享受其他教育救助政策。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五、申报流程

残疾人大学生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到开发区所在街道残联,由现场工作人员帮助申请。

六、咨询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890219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残联:832699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残联:8363643

七、监督管理

助学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残疾大学生所在户籍地街道残联需将受资助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公示,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对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挪用、截留助学资金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