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法院健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对立案过程中发现的适宜诉前化解的婚姻家庭类、邻里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

近日,东光法院立案庭受理一起好友之间的纠纷,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系多年好友,原告陈某驾驶被告王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陈某在赔偿受害人相关损失后,涉案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入车主被告王某账户,王某在给付原告陈某部分赔偿款后,剩余赔偿款拒绝支付,原告多次找被告沟通无果,二人友情破裂,诉诸法律。

原告起诉后,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双方是多年好友,被告人在外地暂时无法回来的情况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告进行沟通,被告因车辆在此次事故中受损及车辆价值贬值,不愿意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原告,想用剩余款项冲抵车辆损失。经过调解员了解车辆损失后,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被告愿意先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原告,原告也愿意尽自己所能,庭下赔偿被告的车辆损失。通过调解员的调解,破解困扰双方的问题,打开心结,修复二人友谊,最终双方冰释前嫌,通过网上调解形式,达成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缓和了诉讼的对抗性,在双方有商有量不伤和气、理性平和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修复。针对不方便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的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线上签订调解协议进行远程调解,节约了来回奔波的时间和金钱,真正便利了人民群众。(吴双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