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23时37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邱大队民警在新邱区新邱大街汇丰路路段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国某某呼气酒精测试的结果为77mg/100ml。

国某某介绍,他住在新邱区北西区,当天晚上17时他在家和朋友四个人一起吃饭喝酒。酒足饭饱后国某某直接休息了。深夜23时多接到朋友的电话,让他到新邱区长营子接个人,国某某没有多想,就驾车出门,途中遇到了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新邱大队对国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