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肖春祥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滨政任〔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提名:

肖春祥为滨州市人民医院理事会理事长、滨州市妇幼保健院(滨州市儿童医院)理事会理事长。

免去:

肖春祥的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滨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

陈爱兵的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滨州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史建伦的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徐宏的滨州市人民医院理事会理事长、滨州市妇幼保健院(滨州市儿童医院)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尹洪源的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张全山的滨州市公安局地方铁路分局局长职务;

孙昌亮的滨州市智慧城市指挥运营中心副主任职务。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泰安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孙洪英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孙洪英的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亮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洪亮为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刘爱强、朱晓亮为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宜鹏为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单刚为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国际合作处)主任(处长,副县级);

李甡为泰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周成刚为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祥军为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阴勇为泰安市公安局市政中心保卫处处长;

杨红心为泰安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茂金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局长、督察长;

齐瑞金为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局长、督察长;

王顼为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督察长;

张波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督察长。

免去:

王泽劲的泰安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徐志强的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许睿的泰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甡的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邢怀银的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李太文的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阴勇的泰安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高军的泰安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朱晓亮的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刘爱强的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单刚的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齐瑞金的泰安市公安局泰山景区分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临沂

河东区第二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9号)

河东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区长田婷婷的提请,于2023年8月15日决定任命:

李青飞为河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现予公告。
河东区
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4号)

沂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冉凡亚的提请,于2023年8月15日,决定任命:

张红磊为沂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沂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菏泽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号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8月15日决定:接受董增稳同志辞去东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号公告

东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东明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海林的提请,于2023年8月15日决定任命:

田丽为东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东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