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商洛两级法院纷纷行动,通过线下普法宣传、召开研讨座谈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开庭审理涉生态类案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起看看吧。

商州、柞水法院

商州、柞水法院

-线下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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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8月15日,商州法院、柞水法院分别在辖区街道、社区、景区等地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在商州主城区北新街,商州法院精心布置宣传标语横幅和相应宣传展板,准备了环资知识手册、经典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环资庭干警积极向群众宣讲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在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广场,柞水法院设置有法律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干警们向过往游客宣传秦岭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中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结合的环资审判理念得到了群众的赞扬。今年4月,柞水法院还在牛背梁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现在已经成了游客打卡点。

洛南法院

洛南法院

-召开联合研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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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洛南法院邀请洛南检察院、洛南公安局、洛南林业局,共同召开首个全国生态日研讨座谈会。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同时,就近期洛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新司法解释下法律适用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商南法院

商南法院

-强化典型案例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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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功能,商南法院选取近年来审结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失火案、非法狩猎案等不同类型案件编撰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册向社会公布,以生动的案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其中徐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同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对商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环境资源案件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谋划。

镇安法院

镇安法院

-开庭审理非法狩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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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镇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两起非法狩猎案件,并当庭对被告人狄某某非法狩猎一案进行宣判。被告人狄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和工具非法猎捕野猪、小麂,同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侵犯了社会利益,诉讼中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人狄某某赔偿生态损失7000元,并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案件经过审理,镇安法院以被告人狄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人生态补偿金700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来源:商洛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