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23时13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中华路工业街附近,检查小型轿车驾驶人谭某某时,发现其涉嫌醉驾。经抽血化验,谭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72mg/100ml,确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细河大队给予谭某某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由于谭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移交至细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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