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有独立的房间,真是太好了……”近日,家住开原市新城街道的于某在开原市公证处遗嘱公证室成功办理了遗嘱公证,他对遗嘱公证室设置及服务赞不绝口。

原来,于某身患癌症,名下有5处房产和部分存款,结婚多年无子,父母健在。为给妻子和父母一个交代,避免日后产生矛盾,独自来到开原市公证处遗嘱公证室办理了遗嘱公证,把房产和存款进行了分配。

开原市公证处主任张颖告诉记者,开原市公证处通过深入研判纠纷形成原因,认真研究民法典关于规范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决定以成立遗嘱公证室为突破口,以开展公证遗嘱、各类遗嘱保管、遗嘱检认、遗嘱执行等系列服务为载体,推动公证服务在预防继承纠纷领域见行见效。

遗嘱公证室建立之前,开原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到敬老院、人民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老年人的实际所需。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门研究遗嘱公证室职能、人员配备、服务方式等问题。经过精心筹备,今年年初,以专业、便民、服务为理念的遗嘱公证室正式投入使用,在辽北地区公证机构中尚属首例。

记者看到,遗嘱公证室的主要设施和功能充分保障遗嘱办理过程的专业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其中,设置独立的房间专门办理遗嘱公证,充分保障遗嘱公证的私密性;室内墙上贴有开原市公证处遗嘱公证室标识,并安装带有年月日的电子钟,随时显示办理遗嘱公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室内安装3台高像素专业摄像机,对办理遗嘱公证现场情况进行全方位录音录像并刻盘;遗嘱公证室内设有一个专门的遗嘱档案保管室;将办理的遗嘱公证上传至全国遗嘱公证数据库后,当事人所立的遗嘱在全国任意公证处都可以查询;当事人自己立的自书、代书等形式的遗嘱可以在该处办理遗嘱保管公证。

截至7月底,开原市公证处遗嘱公证室已为245位当事人提供了遗嘱咨询等服务,共办理遗嘱公证65件。(辽宁法治报记者 江海峰)

 工作人员正在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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