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0)京02民终5116号

近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宁成功代理了一起上诉案件,上诉人马女士因与被上诉人任某之间的合同纠纷,经徐宁律师的精心辩护,最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得胜诉。

马女士,原审原告,原因与任某之间的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委托徐宁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徐宁律师出色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为马女士争取了胜利的机会。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马女士与任某签订的居间合同的内容及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问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交的证据,徐宁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马女士的诉讼请求,着重强调了合同内容以及任某未能充分履行居间合同项下的义务。

徐宁律师在辩护中引用了马女士提供的录音材料,揭示了任某虚构贷款业务并以此诱导马女士签订合作协议的行为。经过充分的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徐宁律师成功地证明了任某未能履行合同的关键义务,进而驳斥了其主张。

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判决任某返还马女士居间费用200,000元。这一胜利不仅为马女士赢得了合法权益,也再次展现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实力。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徐宁律师作为该事务所的杰出代表,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精湛的辩护技巧和卓越的判断力,为客户赢得了更多的法律胜利。这次的上诉胜利再次证明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在法律领域的卓越声誉和优异表现。

通过这次胜诉,马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也再次彰显了徐宁律师和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实力。未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原则,为更多的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