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判,订婚就敢发生关系,那结婚还不得生孩子,简直是罪大恶极!斩舔狗,斩婚奴,请先生赴死,以警醒世人。先生之大义,必将千古留名,愿为先生开宗立庙,塑金身,享万世之香火。先生一剑开道德之天门,使世间道德再降千尺。姑娘深明大义,以一己之力,戒后世万千舔狗。从此世间男女欢好,务必床前立好字据,尊重性权力,事后钱货两讫,心中警钟长鸣!这些年很多男人一直被PUA,现在该觉醒了,今年是舔狗觉醒的元年。

山西大同婚房强奸案,开庭当天女方没有出庭,因为涉及隐私进行不公开审判方式,最后进行调解。让男方给女方道歉,女方出具谅解书,而男方律师翻阅卷宗称男方不构成犯罪,警方的回应是双方不是情侣关系。现在估计最难的是法院了,舆论这么大,该判有罪还是无罪呢?希望双方都满意,不上诉。

判无罪,确实有一些不利证据。如果判有罪,在这个低婚低育的时代,国家大力鼓励多生多育,而这个案件无疑是一个深水炸弹,让男人望而却步。以前只是要钱,现在要命了,这就是压倒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造成的破坏力不亚于南京彭宇案,让道德再降千尺,也违背民法典公序良俗。如果无罪,关了100多天了,面临国家赔偿问题,相关办案机构和人员可能会被追责,对于他们的仕途和绩效有很大的影响,这也就是为什么冤假错案很难平反的原因,人性趋利避害,往往做出对于自己有利的选择。

如果男方判了有罪,可能催生一批新的职业,婚姻捞女。你勤劳努力工作不一定致富,但是结婚却可让你跨越社会阶层,这可比干什么都来钱快了。现在让女方出具谅解书,如果出,肯定女方得满意啊。这不像民事还有个度,只要男方负担起的,女方可以随便要。彩礼要不回来不说,房子一半都不一定够。

在女方要与不要的半推半就过程中,谁能把握好尺度。看视频,你们卿卿我我,搂搂抱抱高兴的很啊。出来的时候,看你们干干净净,衣着整洁,这像强奸案吗?更牛逼是第二天丈母娘找准女婿偷录音,手段高明啊!紧接着第四天女方告男方强奸。如果真的强奸,为什么不当时报警,是彩礼没谈妥还是房子没到手。你们是婚姻还是交易,影视剧都不敢这么演。也不排除女方下套,全家玩仙人跳,诱惑男方发生关系,从中诈骗钱财。

现在合法发财的路子都在婚姻里,在目前婚姻的制度下,结婚本质就是合法的劫富济贫。今天婚姻制度的核心是共同财产制度,也就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每结婚一对夫妻就完成了一次男性和女性财富的再分配,这也就是所谓的劫富济贫。那到底谁是富,谁是贫呢?女性的高学历低收入,已经成了社会的普遍问题,并且可能越来越严重。

这是有据可查的现实,不是危言耸听。根据每十年一次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在1990年的时候,女性的平均年收入只有男性的78%左右。2000年这个数字降到了70%,而到了2010年又降到了65%,到2020年这个数据就不公布了。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逐年增加,甚至已经超过了男性。如果问题不解决,矛盾可能越来越严重。这时结婚就成了一个平衡男女资产,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努力不一定能跨越阶层,但结婚却可以让你致富。

详细梳理一下案件过程:大同阳高县28岁男子甄先生,在2023年2月份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子。姓李,24岁,大专学历,也是大同阳高县人,据说以前是一名美容师,之后待业在家。双方见面后一见钟情,两人很投缘,聊得很好。今年5月建立恋爱关系,李女士突然提出和甄先生结婚。并要求男方支付20万元彩礼钱,还要求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房子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

甄先生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房子也是父母给买的婚房,90平米加装修共花了40万元。甄先生老家在农村,父母只是普通农民。甄先生表示要与父母商量,甄母表示:再看看,如果两个人好,结婚一年后可以加上名字。于是甄先生告诉李女士商量结果,李女士听了很不满意,认为不够爱自己,不愿意给自己保障,以分手要挟他。甄先生为了安抚她,便订了婚。

订婚宴支付李女士10万元彩礼金,剩下一半等正式迎娶时补上。根据甄母出示订婚彩礼协议显示,除当天给10万元彩礼外,还有一枚7.2克戒指。如结婚前男方中途反悔,10万元彩礼和戒指女方不返还,如女方反悔返还男方。答应结婚后一年加上李女士名字,双方同意都摁了手印签了名,婚介所为证人。5月1日订完婚,女方举行回门宴,在当日下午5点钟,两人乘电梯回婚房,便在婚房发生了关系。

5月2日下午,李女士开始闹情绪,于是甄先生把她送回家,李母觉得女儿情绪不对,把甄先生单独叫到车上谈话,奇怪的是谈话是有备而来,李母还拿手机进行偷录音,甄先生并没有察觉到。李母表示:回去跟你家人商量一下,你们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该结婚发生的,你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说话算话,把结婚证领了,房本加上名字,卖完下一批猪,就把剩下的彩礼拿过来。李母还套甄先生: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甄先生:嗯,是的。李母:那你强暴我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甄先生:嗯,是的,愿意承担责任。这些全录了下来,也成为对甄先生最不利的证据。

5月3日上午,李女士大哥登门说商量事,他要求马上在房本加上妹妹的名字。由于甄先生当时不在家,甄母商量说,咱们不是订婚时约定好了,为什么悔约呢?他们谈得过程似乎不愉快,因为甄母并没有同意他的要求,她大哥不高兴的走了。

5月4日李女士便报了警,称自己在订婚后被甄先生强奸,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