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就网民质疑“山泉王山庄建筑涉嫌违建”问题在红网问政栏给予公开回复原文,如下:

一、山泉王山庄的由来

山泉王山庄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原为村办企业“逍遥谷”的经营用房(该房屋房产证号为:武房字第0508号,产权面积340.34平方米)。“逍遥谷”因经营不善,且遭98年“7.23”洪灾损毁,企业破产,加之村集体欠袁明亮土地租金款,于是在2000年10月22日,文风村支两委通过和袁明亮沟通协商及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将村办企业“逍遥谷”抵押给袁明亮用以偿还土地租金(村支两委和袁明亮签的协议书及文风村居委会出示的证明为证)。2012年6月7日,谢花绒与文风10组签订了一线天土地租赁合同,面积5亩,租赁期限35年(2012年6月7日­2047年6月7日)。2012年6月8日,谢花绒购买了文风村村民袁明亮手中原村办企业“逍遥谷”经营用房(房屋转让合同为证),同年对该房屋进行整修,并更名为山泉王山庄,从事餐饮经营。

二、关于违章建筑补偿款128万元的问题

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谢花绒未经批准将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并陆续扩建,建成四栋一层房屋,占地面积为1058.62平方米。在扩建过程中,索溪峪街道分别于2019年1月及3月对其扩建部分进行拆除。拆除后,谢花绒又继续进行违法建设。

2019年12月13日,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山泉王山庄违建别墅问题的整治方案》,认定山泉王山庄改扩建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手续,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纳入违建别墅问题清理整治范围。决定保留山泉王山庄340.34平方米的建筑,对扩建部分718.28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经武陵源区违建别墅清理推进领导小组多次与谢花绒协商,双方于2019年12月18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山泉王违建房屋拆除协议》,主体建筑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标准给予补偿金额1149248.00元。因房屋拆除,导致附属工程及附属物不能继续使用,根据〔2015〕41号附属物补助标准,按30%给予补偿金额131686.32元。两项共计补偿1280934.32元。

三、关于谢花绒、唐国生在农家乐修建违章建筑的问题

山泉王山庄门口棚是2013年搭建的可移动性活动棚,2019年因可移动性活动棚一端的多个脚滑轮断裂,谢花绒对其棚的另一端进行了钢管加大立柱固定,并对该棚顶进行了装饰装修。2020年,经谢花绒申请,索溪峪街道办事处同意山庄搭建蒙古包、遮雨蓬等可移动设施,但不能修建其他建筑,若今后拆迁,谢花绒也承诺对所搭建的蒙古包、遮雨棚等不要求补偿。

2022年5月,企业以大疫期间帮小微企业脱困恢复正常经营为由,向属地索溪峪街道申请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同时报相关部门同意并报区治违办备案。

2022年8月,武陵源区因创建卫生示范城市需要,山泉王山庄根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武市监责改〔2022〕1-13号)要求,向索溪峪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厨房等进行整改,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同意其申请并报区治违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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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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