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发生在内蒙古兴安盟,当时,一名残疾退役军人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双方争执无果,残疾退役军人竟要被赶下车。
在视频里,一位售票员质问:“你有(残疾)证跟我有关系吗?”乘客回答:“那窗口卖的票,我也是正常买的”。
但对方还是不认乘客的车票:“给你退钱你下车都行,老弟你有权买(优惠)票,我有权利不拉,对不对?”听到乘客问“为啥不拉”之后,售票员显得很不耐烦:“成年人整个半票,玩儿我呢?”

此事在网络舆论场引发巨大争议之后,“兴安交通”微信公众号在9月4日发布通报表示,涉事乘务员何某某对退役军人陈先生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不认可,要求陈先生补票,并发表不正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随之而来的就是处罚结果:“涉事车辆蒙F22637客运班车停运七天;对涉事企业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对蒙F22637客运班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扣分处理,涉事企业对涉事乘务员何某某予以辞退,责成何某某向陈先生真诚道歉。”在这起事件中,售票员何某某对退役军人陈先生所持的合法残疾军人证提出质疑,并拒绝承认他的优惠票。这种不尊重和歧视残疾退役军人的行为引发了公众的愤慨和强烈谴责。

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该售票员在被问及与乘客是否有关系时显得无理取闹,甚至发表了不当言论。这种态度和行为无论从职业道德还是人情义理上都是不可接受的。作为一个从业人员,售票员何某某应该尊重每一位乘客,尤其是优待政策的受益者。

对于此事,公交公司及时采取了严肃的处罚措施,不仅停运了涉事车辆,还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罚款,并对驾驶员和涉事乘务员进行了相应处罚,甚至对售票员进行辞退。这种态度显示了公交公司对此次事件的严重态度,同时也向公众展示了对退役军人权益的保护。

不可否认,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争议之后,公交公司才采取了必要的行动。然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监管不力的问题。公交公司对于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是否到位,以及对于类似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都需要进行深入反思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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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各界,我们应该齐声呼吁,对于军人和残疾人的权益需要得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保护。售票员何某某的行为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是社会对于这些人群的不尊重表现。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更加具体和切实的保护政策,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平等享有权益,不再遭受歧视和不公。同时,公交企业和从业人员应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尊重每一位乘客的权益,以提升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