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

是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吴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多向发力,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持续调整优化生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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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黎里古镇一侧的太浦河畔,入眼是整齐美观的草坪和旧厂房改造的创意空间。同里国家湿地公园随处可闻清脆的鸟鸣,烟雨蒙蒙中游人悠闲往来。鼋荡湖上飞鸟掠过湖面,一行骑手迎着朝霞缓缓骑行。

良好的生态环境

离不开生态补偿政策的持续发力

离不开政策背后财政的支撑作用

吴江已形成一整套

支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

集成化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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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实施以来

吴江财政系统不断扩大、提高政策的惠及面和补偿力度,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2亿元,覆盖21.8万亩水稻田、10个水源地村、18个湿地(森林)公园村、3千亩生态公益林、1.1万亩风景名胜区、8.8万亩渔业水域、6千亩桑园。

推进生态补偿责任考核评价

近年来

吴江始终将环境质量改善

纳入全区高质量考核

切实推动被考核单位

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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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生态补偿机制,吴江区财政局建立完善了包括区镇两级湿地村、水源地村、公益林等补偿项目的生态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并联合吴江区资规局、吴江区水务局和吴江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踏勘、集中考核、结果通报等方式,不断规范和加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落实与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挂钩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绿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强化生态补偿资金财政监督

为确保生态补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吴江财政系统常态化落实

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聚焦资金使用全流程

持续完善多元化监督体系

确保生态补偿资金“不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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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过纵深推进生态补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优化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设置,吴江财政系统逐步建立了规范统一的生态补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后续政策调整、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