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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查获的“上头电子烟”

不久前,湖北省阳新县警方查获一起贩卖“上头电子烟”案,警方现场查获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125个,电子烟杆23根。

据了解,这种“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不易区分,但犯罪分子在电子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等成分,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毒品。

一些犯罪分子以各种方式诱导年轻人吸食“上头电子烟”,值得高度警惕。广西、广东、青海、山东等多地已开展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

今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市区贩卖“上头电子烟”。接报后,警方抓获3名吸食者,缴获吸食后的烟杆2支、烟弹3个,并循线抓获上线黄某某。黄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钦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2部。

近期,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00后向未成年人贩卖“上头电子烟”案,被告人王某某、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上头电子烟”案件,被告人00后肖某获刑6个月……

多地警方表示,当前这类犯罪存在如下特点:

——“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的犯罪模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业内人士介绍,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络交易,再依托快递、闪送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跑腿小哥专送“上头电子烟”案,跑腿小哥通过邮寄、跑腿等方式销售给18个下家,贩卖毒品达255次。记者了解到,“线上交易”使新型毒品的买卖行为更加隐蔽,辐射范围更广。一般买卖双方使用隐语、暗语进行沟通。

——隐蔽的“圈子交易”。

记者采访了解到,贩卖新型毒品的人员往往通过熟人介绍线下交易。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阳说,“上头电子烟”等毒品跨省贩卖多发,贩毒人员通过网络交易层层分销。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多地警方表示,“上头电子烟”已成为重要涉毒工具。

李阳等表示,相关部门要积极溯源,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对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实行全链条打击。

(据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