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厅,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基层环境监测机构,补短板、增弱项、提能力、出成绩。

近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专题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出席会议。会议对各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逐一点调过堂,重点研究自评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推进计划,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和要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基层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是落实国家部署、做好垂改“下半篇文章”的必然要求,也是监测系统更好服务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迫切需要。各地要抓住此次规范化建设的契机,找准职能定位,补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短板,锻造人才队伍,推进基层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

会议强调,要做好“三个强化”,全力推进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照指标要求,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倒排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持续降低委外监测比例,坚守主责主业,做好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各单位加快节奏、排除一切困难,全面查遗补缺,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补齐监测用房、设备、仪器、资质能力等方面短板。

强化统筹协调,高效有序推进

强化“帮扶+督促”,市级加强统筹,畅通交流渠道,发挥答疑解惑、协调问题的作用,制定并完善应急装备、新型装备配置共享方案。积极与省厅交流反馈,结合省厅后期答疑方式及时传达最新要求。会同驻市中心将指导规范全市监测机构能力建设作为本年度帮扶重点,合力推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抓落实,出成效。

强化结果运用,实现正向激励

强化“激励+考核”,将基层监测能力建设纳入年度高质量评价体系,评级结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提请各地局在评优推先等方面优先考虑,促进监测队伍持续发展。